来源:Internet,编辑:股旁网,2010-06-24
首先按 ctrl+f 调出公式管理器,然后点击 新建
按照图中红色文字提示操作,有的公式带有参数,比如(N 1 100 10)就是指参数为N,最小1,最大100,缺省10.如果是主图公式需要把画线方法一栏调成 主图 模式,点击测试通过了就点击确定保存OK了.
下面是一个完整的公式演示
最后是调用刚才编写好的公式.